海绵城市建设应关注环境风险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海绵城市是一种城市建设的新概念,通过工程的方式,增加雨水就地入渗比例,补充地下水,并通过就地蓄滞,减少雨洪成灾,降低城市看海的风险。
2014年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中央财政将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今年4月2日,财政部发布《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公示》,公布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的16个试点城市。由此将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推向一个高潮。
但在倡导海绵城市的过程中,往往忽略了一种风险,就是我国现状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除了经济的繁荣,也积欠了很多的环保旧账。各种拆迁后的厂区等区域土壤存在严重的污染,包括各类有机污染、无机污染(重金属等),有些固化于土壤中,随着土壤迁移、植物种植吸收等缓慢转移,有些逐步释放为有毒气体,中国已出现了在工厂原址上建设的小区居民受毒害的案例报道,还有一部份随着地表水入渗逐步汇入地下水,造成更大范围的污染。
根据2014年4月17日环境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间,实际调查约630万平方公里范围的土壤环境质量,“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但公报仅公布了总体情况,详细的数据、调查方法等被有关部门列为“国家机密”。
也正由于土壤污染调查数据被列为国家机密,使得城市建设过程缺少充分的数据支持,直接的现状测量又牵涉到测试能力与测试费用的问题,而往往被有意无意忽略。因此,由于建设海绵城市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成为一种无法预知的风险。
在2014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中,仅在最后的第六章“维护管理”第三节“风险管理”中,提到“严重污染源地区(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制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传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等)、水源保护地等特殊区域如需开展低影响开发建设的,除适用本指南外,还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对地下水和水源地造成污染”,但并未提及应该注意待开发区域可能存在的既有土壤污染对项目的影响。
海绵城市建成后,地表水入渗的总量、速度都将增强,携带可溶性污染物的水平也将明显提高,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及范围也随之增大。
降低这一风险的途径,一是公布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并将之用于城市建设工程的设计与审批,现有数据不足的应进行补充检测,并根据充分的数据设计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土壤污染的治理;三是加强建成区地下水水质变化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合理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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