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抢占城市发展新高地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智慧城市”建设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大趋势,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第一个被温家宝总理直接命名为“感知中国”中心的无锡,与国内大多数城市相比,更具有建设“智慧城市”的比较优势,但“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内外刚刚起步,没有现成的案例可以仿效,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为此,九三学社无锡市委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发展建议。
一、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管理体制和发展规划不够明确。一是还没有统一的主导机构和较完整的部门体系来协调和推进工作,管理体制不够明确,发展规划和定位模糊;二是没有市(县)区层面的全面统筹,各自为政,缺乏完整的、连贯的、递进的发展规划体系和产业政策保障。
2、产业标准不够清晰。目前国内外的“智慧城市”实践还处于摸索阶段,相关的产业内涵还不明晰,产业门类、统计指标、统计方法和产业标准等还存在较大分歧,这些发展中的共性问题直接导致发展的片面性和同质性。
3、政策支持不够,融资手段缺乏。我市在智慧型产业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贷款扶助、人才吸引等配套政策方面既不完善也不系统。另外“智慧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入和银行贷款,作为一项耗资较大的工程,在当前经济大环境下,要维系持续的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是一个难题。
4、关系没有理顺,特色没有彰显。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关系多,层面复杂,必须理顺与城市发展定位,与信息化、数字化,与创新型城市、生态城市、低碳城市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安全等的关系,不可能面面俱到,否则将重点不清,盲目建设,同质发展,难以发挥城市优势,突出特色。
二、原因分析
1、理念较新,没有现成经验可以仿效。“智慧城市”概念的提出和兴起,至今只有5年时间,当前还没有完全成功的案例可以仿效,国内外智慧城市城市建设都是结合自身实际在探索中前行,相关的产业指标和标准体系也在论证和变化之中。
2、重视不足,启动相对较晚。相较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启动稍晚,对“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从上至下的系统管理、规划和推进没有形成系统。
3、涉及面极广,综合性强。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城市管理、产业发展、基础配套等诸多环节,几乎涉及城市建设的每个环节,需要理顺的关系和整合的资源较多,是一项需要耐心逐步推进的庞大工程。
4、对基础建设要求较高,资金需求量大。打造“智慧城市”首先需要构建完善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系统(如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开发、建设,需要大量高级人才和充分的资金持续支持。
二、对策建议
1、建立专门机构,创新管理体制,明确发展规划和定位。建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两个专门机构,在汲取国内外其他城市经验基础上,根据我市特点牵头制定《“智慧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建设规划、产业布局以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计划,并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产业政策,提请批准后,尽快出台实施。同时,高度重视智慧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形成由市级智慧产业规划为统领、市级各部门和各市(县)区相关规划为支撑的智慧型产业发展规划体系。
2、加快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抢占话语权。按照“企业主体、服务引导、自主创新、国际接轨”的原则,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各方共同参与标准化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智慧型产业标准体系,并构建标准服务支撑体系,增强标准化参与能力。同时,建立科学完善的智慧型产业统计目录体系,开展智慧型产业核心领域的全行业统计与评价工作,对应用领域的行业、单位实施有针对性的统计调查与发展评价,为推动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3、完善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完善智慧型产业扶持政策和完善保障体系,通过财政投入、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落实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智慧技术研发、智慧产品制造与智慧型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申报国家、省级技术中心,支持企业科技难题招标和招贤工作。研究制定入驻智慧型产业基地企业的税收、财政、土地等优惠政策,制订相关企业的补贴、税收减免、政府采购创新产品等办法。通过优先受让土地、减免规费、优先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扶持各类智慧型产业基地建设。按照现代产业集群的发展要求,紧密围绕专业服务和协作配套,积极支持软件研发产业、信息服务业、智能装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建设,实施基地产业联盟和技术联盟战略,推进智慧型产业基地建设和区域整体协调发展。二是加快建设推动产业发展的多元投融资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机制。通过组建专业化投资公司,规范政策资金使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智慧型产业。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合智慧型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发展针对智慧型产业的新型金融服务。
4、理顺关系,明确定位,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一要处理好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定位的关系,智慧城市与信息化、数字化城市的关系,智慧城市与创新型城市、生态城市、低碳城市的关系,智慧城市建设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信息安全建设的关系等,要尽可能地把已有的各种建设资源整合起来,避免重复建设。二是要研究自身优势与不足,根据城市发展定位和实际需求,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发展共性问题基础上突出特色彰显个性。三是有重点地选择一批骨干企业,给予用房用地、设备采购、人才引进、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补贴,给予政府优先采购服务、税费优惠等政策保障,培育形成一批技术先进、主业突出、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强、产品知名度高、效益优势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地优势市场主体,并扶持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5、创新发展模式,集聚发展人才。一是在承接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和相关产业转移的同时,鼓励支持有实力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和信息技术产业重点企业加大“直接出口”投入,打造国际市场的“无锡渠道”。同时,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机,着力推动市场服务模式、运营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统筹内外两个市场,实现内销和外销良性互动。开展以智慧型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活动,加强对本市智慧型产业核心领域行业企业的宣传推介和会展营销平台建设,推介创新的商业模式,树立“无锡智造”区域品牌。二是进一步优化市场导向的创新激励机制,瞄准国际技术发展前沿,加大国内外技术合作,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推进建立与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相一致的产学研创新联盟。同时,建立健全学校培养、基地实训、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相关专业与本地企业、园区、社会培训机构共建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多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在国内外人才密集或制造业发达的地区设立合作研发机构,柔性引进“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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